1、发生机电设备事故,工程部主管、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、处理,及时组织抢修。
2、发生机电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、原因、机电设备损坏程度、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。
3、工程部主管、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,写出“事故分析报告”,签注处理意见,报主管总经理。
4、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,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。
5、事故处理完毕,工程部值班主管将“事故分析报告”存入机电设备档案。
6、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“奖惩条例”的条款及处理权限,对责任者给予行政、经济处分。
7、属机电设备自然事故,维修部门进行处理,采取防护措施。